在我從第一份工作換到第二份時,其實經歷過一個職涯定位的自我懷疑。我不太知道自己的職位該寫什麼,我喜歡畫介面、喜歡帶工作坊、也喜歡平面設計和品牌,並且除了設計之外,我還熱衷於寫程式。
當時我最大的煩惱就是,該怎麼用一個職稱,甚至是一段簡短地自我介紹去告訴別人,我會做這些事。我並不覺得我有哪一個領域做得特別好,當然我也不覺得自己做得不好,只是單純地熱愛動手創作的過程。可是我害怕面試時說自己什麼都會,會讓人覺得樣樣通,樣樣鬆。詢問過朋友和同事的意見後,他們覺得我的視覺能力比較出色,所以要我以它為主軸去說故事。然而我的內心其實仍然沒有被說服,我覺得只是因為視覺能力比較容易被看見。
這樣的定位矛盾其實出現過很多次。在我第一份產品設計師的正職工作中,大家對我的評價是互動設計的能力很好,視覺比較普通。而第二份工作中,部份同事則認為我作為品牌設計師,不應該伸手到更注重業務邏輯的產品設計去,這不是我擅長的東西(因為我當時在推動設計系統)。開始接案後,有人覺得我的網頁設計能力比介面設計好,也有人覺得我的視覺能力比互動設計能力好。
事後回想起來,我才明白人們心中都有一個錨點,當他們認定你是什麼樣的角色,就將那樣的期望投射於你,並忽略了你在其他地方的努力。
過了很久我才終於想清楚,我其實不需要用一個精準的頭銜去定義自己是誰,可以同時是這些角色。又或者說,其實這些角色也一點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想要達到怎麼樣的目標。如果這個目標是一個偉大的設計,那在這條道路上,需要什麼角色,我就會是什麼角色。